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昨天正式公布,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条例中明确,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、避开上下班等道路交通高峰期的条件下,可适当放开泥头车日间运输。 《条例》第三十八条则明确,鼓励采用水上运输等方式进行长途、跨区域建筑废弃物运输。但船只运输建筑废弃物,应当保持密闭装载,不得沿途泄漏、遗撒,不得向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。 对于居民家庭的装修垃圾,条例也做出了规范:居民应当按照指引,将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投放至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内。随意倾倒装饰装修废弃物造成污染的,应当立即清除污染,未及时清除的,由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组织清除,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。 《条例》还规定,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优先选用建筑废弃物作为路基垫层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工程项目,在同等价格、同等质量以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。 |